長江日報融媒體10月16日訊 湖北省人社廳、湖北省財政廳、湖北省扶貧辦日前聯合印發《關于切實做好社會保險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銀-行-信-息-港,湖北省政府新聞辦16日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社保扶貧新政策將惠及全省581萬貧困人員。
《實施意見》主要明確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四個方面的扶貧政策。對全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通過政策扶持,幫助他們參加社會保險,使其獲得相應的保險待遇,助力精準脫貧。對非貧困人員特別是其中的未參保人員和斷保人員,結合推進全民參保計劃,摸清底數銀 行 利 率,引導其按規定參保續保,獲得相應保險待遇銀行~信~息~港,防止因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原因陷入貧困。
建檔未脫貧的貧困人員城鄉居保由縣級財政代繳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扶貧政策主要從入口代繳、出口提標、貧困人員適度優先三個方面著力,進行扶貧和防貧。對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由縣級財政為其代繳全部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通過實施代繳銀 行 貸 款 利 率 網,將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員納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覆蓋范圍。
加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與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社會救助制度的統籌銜接, 十三五 期間,在認定農村低保和扶貧對象時,省政府確定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暫不計入家庭收入。按照只疊加、不扣減、不沖銷的原則,做好相關制度銜接,保證貧困人員有更多收入來源,增強扶貧力度。
貧困人員一級醫療機構報銷不低于90%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扶貧政策主要從覆蓋范圍、參保資助、待遇水平三個方面著力,以進一步減輕貧困人員醫療費用負擔,避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在保障措施上,對貧困人員構建綜合保障體系。即實行 基本醫療+大病保險+醫療救助+補充保險 四位一體的健康扶貧模式,解決罹患重大疾病的貧困患者醫療費用負擔。
對貧困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給予全額資助。在待遇水平上,對貧困人員在統籌區域內及經批準轉診到統籌區域外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取消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起付線;對貧困人員政策范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提高5%,且一級醫療機構不低于90%,二級醫療機構不低于85%;提高貧困人員大病保險待遇,將貧困人員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降至5000元以下。符合大病保險保障范圍的個人負擔金額累計計算、分段報銷、按次結算,大病保險累計金額在起付標準以上至3萬元 以下的部分,報銷60%;3萬元以上至10萬元 以下部分報銷70%;10萬元以上部分報銷80%。
工傷保險對貧困人員給予先行支付
對用工方式靈活、流動性大、貧困人員相對集中的建筑、交通等行業實行按項目參保的方式參加工傷保險,實現應保盡保,撐起職業安全保護傘。
《實施意見》對工傷保險扶貧的政策是,要求對符合工傷保險待遇先行支付情形的貧困人員,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給予先行支付,確保貧困人員及時得到醫療救治,獲得工傷待遇。對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員本人將不用繳納失業保險費網站http://www.yinhang123.net,仍可享受與參保職工同等的失業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