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概念,會有不同的影響。
關系到社保繳費情況是比較復雜的,正常繳費大家都知道,但是什么叫斷繳,什么叫補繳,什么叫續繳呢?
(1)什么時候應當參加社保繳費?
當我們參加工作,用人單位應當一個月內為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進行投訴維權。而且勞動者可以申請用人單位自應簽訂勞動合同次月起支付雙倍工資,至未簽訂勞動合同滿一年為止。
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按規定辦理社保繳費手續,勞動者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這是勞動合同法對用人單位不繳社會保險費的懲罰。
(2)社會保險費的斷繳是什么?
用人單位可能會因為各種原因沒有及時為勞動者按期繳納社會保險,這樣勞動者的社保繳費就會處于中斷狀態,一般又稱為社保斷繳。
比如企業因為經營困難,無法籌集社會保險費了。這種情況企業可以向社保部門申請緩繳。申請緩繳的可以不收滯納金。滯納金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是每日5/10000計算。申請緩繳還應當提供擔保。
另外,如果因轉換單位、職工失業等原因也會產生社會保險費的斷繳。
值得一提的是,社會保險是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等5大類。像職工非本人意愿失業可以領取失業金,領取失業金期間國家給代繳基本醫療保險。因此,社保斷繳可以是一種或幾種保險接續,但是另外保險斷繳。每一種保險的待遇,都是以該種保險的是否接續為準。
社保斷繳主要會產生一系列的待遇影響。比如,養老保險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少交養老保險就會降低養老金待遇。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需要享受醫保報銷或者生育津貼待遇,必須要連續正常繳費滿6個月或者12個月以上才可以,具體按照當地規定。失業保險中斷時才會確認是否可以領取失業金待遇,接續是無法享受失業金的。工傷保險參保即享受工傷保險保障,中斷就沒有保障了。
(3)社會保險費的補繳是什么?
一般來講,社保斷繳期間的社會保險費是不可以隨意補繳的。只有因企業沒有及時參保的情況下,通過勞動維權才可以補繳社保。畢竟違法責任是企業,相應損失不應該由勞動者承擔。
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國家在2001年和2016年兩次強調不得通過事后補繳方式增加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即使我們補繳上社保,像醫療保險待遇、生育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待遇和失業保險待遇,補繳期間產生的費用都不可以享受。
唯一一種特殊情況就是,醫療保險中斷三個月以內,可以申請補繳并補報中斷期間的醫療費。這主要是針對失業下崗職工轉換單位可能會產生時差,做出的專門照顧政策。
醫療保險要想享受住院報銷待遇,并不僅僅是補繳上就可以的。比如青島市如果6個月之內補繳醫療保險時間超過三個月,一樣不可以享受住院報銷待遇,需要連續正常繳費6個月以上才可以。
(4)社會保險續繳是什么?
社會保險費的續繳最簡單,一般是指轉換單位之后對社會保險費的接續。當然可以,包括中斷一段時間之后重新開始繳費,也包括沒有中斷從下月開始接續。有的用人單位可能在新員工入職以后沒有及時參保,但是過后會從員工中斷社保的時間開始補繳。青島市允許企業補繳6個月之內的社保,就是這種政策。
當然自己也可以通過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方式對自己的養老保險進行接續,確保可以享受有關的醫療保障待遇等等。
所以,社保的一些概念非常復雜,希望盡量不要出現斷繳情況吧,否則要想補繳非常麻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