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傷殘等級評定標準由什么單位管理
所謂的工傷,是由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交通事故、人身傷害,由司法鑒定中心鑒定。
1.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傷殘等級鑒定)需到受傷職工單位所在地市一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
2.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七條之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二、工傷賠償過程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個很關鍵,也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后,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你們當地標準發放;
3.等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然后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