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很多企業單位在試用期內都是不給自己的員工來繳納社保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試用期離職的風險和概率相對是比較高的,所以說作為企業單位,為了規避這樣的風險,它會在試用期轉正之后才會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這個時候才交納相應的社保待遇。
當然如果說你試用期內沒有交納的社保是否需要補交,實際上是沒有辦法來補繳的,因為這畢竟不是由企業單位造成的中斷,雖然說名義上是由于企業單位造成的中斷,但實際上你在簽訂勞動合同的過程中,如果沒有包含試用期這部分的期限,那么很明顯就不能夠享受到社保補貼的待遇,但是如果說你的勞動合同包含了試用期的這個時間,那么就可以要求原來的企業單位來給你補交這部分的社保。
但是由于個人原因造成的中斷是沒有辦法來進行補繳的,不過在當年度如果說你的這個社保出現中斷,那么在年底之前,我們可以按照個人靈活就業的方式暫時先進行交費,那么靈活就業人員是可以將自己今年全年的費用全部交完,所以這樣一來的話,那么你就可以實現自己的待遇補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