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齡的長短與退休工資的高低是否有關系?如果屬于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或是工作年限,那這個關系是非常大的,如果不屬于國家承認的工齡而又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的工齡,那就屬于無用的工齡,再長也和養老金扯不上任何關系。
第一,什么樣的工齡和養老金的高低有關系?
工齡,就是指一個人參加工作的工作年限或是連續工齡。工齡有國家認可的工作工齡和不認可的工作工齡,所以籠統的工齡是一個大概念。國家認可工作工齡或是連續工齡,是指在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從參加工作開始的連續工齡或是工作年限,主要包括這么幾種情況。一是建國前后參加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然后達到法定的離退休年齡,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辦理的退休的人員之前的工作工齡;二是在沒有納入養老保險繳費之前,在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工作的連續工齡或是工作年限;三是在機關事業單位沒有納入社保繳費體現之前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或是工作年限;四是參軍入伍、下鄉知識青年在進入單位工作之前的年限,也應計算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或是工作年限;五是全面推行養老保險繳費制度以后,各類城鎮單位、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是作為本人連續工齡或是工作工齡的唯一判斷標準,如果沒有依法繳納的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是不能作為計算工作年限的依據的。上述五類人員的工齡,屬于參加革命工作的工作工齡,對退休金或是養老金的高低具有非常大的關系。國家不認可的工齡包括在各類民營機構、外資企業機構和個體工商戶中工作的工作年限,在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以后,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的工作年限。
第二,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或是工作年限視同為繳費年限。
對于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或是工作年限,在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以前辦理退休的,按照老制度辦理退休,辦理退休的標準只有一個,就是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退休金領取的標準,根據本人工齡的長短,按照本人退休前工資標準的比例來計算退休金。他們領取的是退休金而不是養老金;在國家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前參加工作,在國家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后退休的人員,其本人在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之前參加工作,國家認可的連續工齡或是工作年限視同為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一樣,都可以計算為退休前的工作年限,都可以作為計算養老金的退休工齡。但是在民營企業、合資企業、外資企業工作的人員,如果沒有繳納的養老保險的年限,不屬于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或是工作年限,不能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
第三,為什么視同繳費年限對養老金的影響很大?
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一樣,都屬于計算退休養老金的工齡,之所以影響比較大,主要是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是作為養老金計算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且視同繳費年限,在計算養老金時,折算繳費指數的比例是比較高的,大多數地方都是折算為140%的繳費指數,而我們的實際繳費指數,大部分人是按照60%的繳費比例或是100%的繳費比例來繳納的,如果具有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平均以后,可以使我們的平均繳費指數增加,可以增加基礎養老金的領取比例;同時具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員,除了領取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外,還要增加過渡性養老金。
綜上所述,工齡越長的人養老金就會越高。當然這種工齡包含了視同繳費年限的工齡和實際繳費年限的工齡;如果工齡不能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但是實際繳費年限長的人也比實際繳費年限短的人養老金水平更高;如果不能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的工齡,比如民營企業中沒有繳費的工齡,對養老金是沒有任何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