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是每個人其實是需要的,把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但是買的保險要買對險種和知道自己能保什么,什么不保,這樣更好避免引起糾紛,先解決重大疾病的投保和意外的險種,有閑錢余錢在考慮理財產品,不影響其他生活質量情況下
樓主的老婆在保險公司買了十幾分保險,導致沒有生活質量了,顯然這樣給自己自殺單是不可取的,樓主可以問和媳婦溝通看看都買了什么產品,哪些是重疾意外 分紅型的 哪些是短期的,把種類都寫下來,一一對比后,這方面找一個資深的保險師一塊商量怎么退 退哪些產品,爭取對自身最大利益化
很多保險公司是沒有底薪的,只有一個責任底薪(請注意是責任)意思完成了多少保費才拿相對應的底薪,也是分階段相應底薪,再一個在那種氛圍下,不出單好意思嘛?所以很多自殺單,但不去開市場始終是要走人的,一線城市每年培訓二三十萬的保險人,但也走掉二三十萬的人,滾滾長江水,能留下來的能堅持下來的可想而知,
保險名聲不好,都口口相傳誰 誰 投保沒保障,所以導致名差,為啥會造成這樣的現象,以前保險代理職業道德情操是個待考慮問題,其實自己不知道自己買的是什么類型,哪些不報 哪些報 報多少,怎么比例報?有多少個人買的保險清楚的,以前的基本上都迷迷糊糊,能沒有糾紛才怪,
去做保險這個行業前先掂量掂量自己適不適合,有沒有這個能量有沒有這個市場資源等等,
沒有倒下的行業,只有倒下的個人,哈哈 業務就是這樣安慰自己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