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汽車全險有話說
認真說起來,其實沒有車子真正買到了全險。因為商業險中有4個主險,11個附加險。主險可以選擇單獨投保,附加險是必須跟主險的。
商業險的四個主險是: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重大(俗稱座位險),盜搶險。
附加險11個,包含了:玻璃單獨破碎險,自燃險,新增設備損失險,劃痕險,發動機涉水險,修理期間費用補償險,車上貨物責任險,精神損害撫慰金責任險,不計免賠險,機動車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險,還有指定修理廠險。
我們經常聽到說保了全險,其實是基本保法,三個主險加了附加險:車損險三者險座位險和不計免賠。
要真正買到全險不容易,不是客戶愿不愿意掏錢,而是有些附加險保險公司不愿意賣。
車子發生事故保險怎么賠
如果發生人傷事故,買了的這么多險種中,能賠到對方的就是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最高限額就是兩個險種的保險金額合計值。交強險是固定的保額,傷殘11萬+醫療1萬+財產2000元。第三者責任險就看車主自主選擇的額度了,20萬,50萬,100萬,現在頭投保150萬的車主多起來了。
如果發生事故自己有責的情況下,自己車子有受損需要維修,那么就需要通過車損險進行理賠。其他險種幫不上。
總之,商業險不同險種對應的保險責任是不一樣的。詳細可以翻下保險合同上面的保險責任。
關于人傷中醫療費用的墊付
交強險支持墊付,最高限額1萬,所以有的保險公司的墊付要求中會需要提供超1萬元的用藥清單。
商業險部分一般不會做墊付,實在是重傷醫療費用龐大的情況下,需要通過訴訟途徑請求。
保險公司在收到所有的索賠資料以后,完成核賠再匯款賠付,是有具體時效要求的。但在尚未結案以前,它能做的實在有限。
在實際操作中,人傷醫療費用除了這個交強險,就是需要事故雙方協商解決了。所以,在目前的現狀下,只能看各自的良心辦了。我們的交通事故保障基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保險公司如何對接醫療系統和交通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