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些金融詐騙確實防不勝防,大額存單變保險的案例雖然還沒有聽說,但是存款變理財,理財變非法集資的案例卻常有。
比如,在華夏銀行北京公主墳支行,就出現了客戶到銀行辦業務,卻被銀行客戶經理申某“飛單”投資了非銀行銷售的非法集資項目,43位客戶,5000余萬元到期錢取不出來,銀行也不予賠償,二審才判決銀行承擔20%責任,對客戶來說損失慘重。
還有一個案例說的是客戶到銀行辦理存款業務,排隊等待的人很多,就有穿著銀行制服的工作人員建議大家到另外一個辦公室辦理業務,這個辦公室其實是銀行租給保險公司的,結果存款變保單,銀行也沒有責任。
像上面說的這些情況,客戶是由于信任銀行才來辦理業務的,結果我們認為銀行和實際的銀行不是一個概念。第一個案例中客戶經理是“內鬼”,把客戶資金轉投其它資產;第二個案例中客戶去的是銀行,卻進了保險公司。這些客戶可能不明就里,也可能將錯就錯,結果誤入圈套。
類似情況,客戶舉證困難,銀行不想承擔責任,最后受損的主要是投資者,因此,對投資者來說,投資理財必須做好自我防范,避免進入金融詐騙的陷阱。
就大額存單來說,業務推出時間不長,業務量也不是很大,目前尚未出現被騙的案例,但是,隨著業務普及,將來出現金融詐騙也是很有可能的,如何避免大額存單變保單或者其它理財產品呢?我給大家提供以下區別方法:
1、大額存單屬于銀行存款,期限包括1個月、3個月、6個月、9個月、1年、18個月、2年、3年和5年共9個品種,理財產品一般是按天計算的,這是時間上的差別。
2、大額存單利率是固定的,和銀行定期存款一樣,存入后利率就不會發生變化了,到期利息提前能知道;理財產品收益率是浮動的,結算是按實際理財收益計算,無法準確計算出來,這是收益的差別。
3、大額存單只有銀行能發行,是銀行的基礎業務,安全性非常高。理財產品除了銀行之外,各類金融機構、資管單位都可以發行,安全性千差萬別,這是發行主體的差別。
4、大額存單屬于銀行存款,雙方責任和義務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不需另外約定。保險和理財產品則不同,需要用戶和銷售、發行單位簽訂理財協議,這是形式上的不同。
5、大額存單是可以提前支取的,如果用戶遇到資金需求,不到期可以降低收益把錢取出來。理財產品就不一樣了,理財產品一般都有封閉期,封閉期內錢是取不出來的。這是靈活性的差別。
以上這些是一些非常容易記憶和理解的區別,只要稍微用心就能分辨,避免上當受騙,希望對您的理財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