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重疾險要注意什么問題的話一定是健康告知問題、免責問題,以及等待期問題。
因為往往就是這幾個方面的問題最容易出現被拒賠甚至是發生糾紛的問題。
在法律文書裁判網上面比較典型的案例糾結的點無非就是在這三個方面。
健康告知的問題涉及的是如實告知。
很多時候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理由就是依據這一條。健康保險天然具備吸引非健康體的特質,很容易吸引不那么健康的人購買。那么就會有相當一部分的人選擇不如實告知,企圖隱瞞自身疾病狀況去投保。
往往這樣的操作就容易導致不如實告知而引起糾紛。
至于免責的問題,大部分也是因為投保人觸犯到各種各樣的免責條款導致的賠付糾紛。因為保險合同是格式化合同,有些地方不能面面俱到。
難免會有免責界定比較模糊的情況,這種時候就是糾紛比較容出現的時候。
所以購買重疾險,免責問題最好先搞清楚。
免責方面的問題也不僅僅只限于保險合同的免責條款,比如投保須知。比如詞條解釋都會隱含著保險公司免責方面的問題。
第三個方面就是等待期的問題。
在等待期內外這個時間界限,往往也是容易出現賠付糾紛的問題。
因為人生病是不可控的什么時候生病我們并不知道。
往往有些疾病只是暫時未表現出病癥,甚至是一些慢性的疾病需要一定的時間才能體現出來。就連醫生也不能確定是什么時候發生的,只能通過癥狀大致推斷。
這種時候就比較容易出現卡在等待期快要結束而還未結束的情況發生疾病。賠付的糾結點就會發展成為“是否出了等待期出險(生病)”、“是否屬于帶病投保”等等。
所以在購買重疾險的時候,就算是正常投保成功了也不要輕易在等待期內去做全身體檢什么的。最好是等等待期過后再去體檢。道理你們懂的,就不啰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