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規定的28種重疾有哪些?據悉保監會規定的28種重疾包括:確診即賠的12種重疾:惡性腫瘤,嚴重運動神經元病,急性或亞急性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嚴重三度燒傷,雙耳失聰,雙目失明,嚴重阿爾茲海默癥,多個肢體缺失,嚴重帕金森病,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采取特定治療手段后可賠的5種重疾:主動脈手術,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良性腦腫瘤,冠狀動脈搭橋術,心臟瓣膜手術;達到特定狀態后可賠的8種重疾:急性心肌梗塞,癱瘓,腦中風后遺癥,終末期腎病,嚴重腦損傷,深度昏迷,語言能力喪失,腦炎后遺癥或腦膜炎后遺癥;新版重疾定義新增的3種重疾:嚴重慢性呼吸衰竭、嚴重克羅恩病、嚴重潰瘍性結腸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