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認定為信用卡詐騙其實還是挺難的。
我們先看看信用卡詐騙在刑法里面是怎么規定的。
根據刑法第196條的規定,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偽造的、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方法進行詐騙活動。
表現行為有如下:
1、偽造信用卡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
4、惡意透支
你現在的信用卡逾期談不上非法占有,畢竟你曾經有良好的還款記錄,并不存在惡意透支行為,都是正常的用卡。
你現在用的信用卡都是正規銀行給你發的正規的信用卡,不涉及偽造信用卡這一說法。
你現在使用的信用卡也都是在有效期內,沒有作廢,一般來說信用卡如果作廢了是不能再使用的,這個從使用的操作角度來說也很難實現。
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這個在日常中可能存在的,但是你現在不存在這個問題。
綜上以上四點,你都夠不到,所以談不上信用卡詐騙,現在最多也就是因為喪失還款能力的逾期。
現在生病了,沒有收入來源,這確實是一個問題。欠債不會因為你生病了之后就會給你有什么太優惠的政策,不過你可以和銀行協商,爭取一下。
如果能夠爭取的給你一個比較合理的還款計劃,咱們慢慢的賺錢,慢慢的還,如果銀行不給你政策,那你的債務只能是背著,而且會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