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惡意透支被抓了怎么辦?所謂惡意透支,是指持有信用卡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經發卡銀行兩次崔售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情況。要盡可能的減小后果,就要通過以下步驟。
首先:弄清管轄
簡單來說,就是哪張卡?哪個銀行報案?最后關在哪里?現在很多都是在外地被抓,跨地網上通緝的,因為卡多了,被抓了也弄不清楚狀況。一般48小時,最遲72小時之內會移送到報案所在地的看守所,在移送途中,什么都不能做,此時不要著急。
接著:會見律師
被抓的24小時候都可以會見律師。
然后:籌錢
惡意透支信用卡,還錢了才有取保候審的可能性,錢先湊好,至少本金要湊好。
約談經辦警官
家屬與律師協同,跟經辦警官預約,先談一次,摸摸警官態度、銀行態度等等。如果可能,讓警官約好銀行。
約談銀行
律師陪同,最好讓銀行的人員到派出所或者經濟犯罪偵查警官,雙方約談,警方見證,談談怎么還:
1、能不能分期?
2、能不能先還本金?
3、實在沒辦法,都還的話能不能給時間,我們確實很困難。如果可以,還錢之后,讓銀行出具諒解書,諒解書直接給警方。
申請取保候審
還錢之后,家屬或律師再次聯系警官,申請取保候審,繳納保證金或擔任保證人,順利的話當天看守所接人。
相關知識
惡意透支是信用卡詐騙罪的情形之一,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只有具備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進行透支的才屬于 惡意透支 ,才構成犯罪。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指以下情形之一:
(1)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2)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3)透支后逃匿、改變聯系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4)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5)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6)其他非法占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在第一款規定的條件下持卡人拒不歸還的數額或者尚未歸還的數額。不包括復利、滯納金、手續費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 數額較大 ;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 數額巨大 ;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 數額特別巨大 。
當然,最好的解決方法是理性消費按時還款,把惡意透支扼殺在搖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