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雙11很多人可能會遇到退貨的問題,而資金通常是沿原路返回,如果你使用的是信用卡,那么資金也會返回到信用卡中。但是,需要格外注意的是,信用卡退款并不等于還款!
案例
一位資深的卡民王女士非常在意自己的銀行信用記錄,因為她正打算貸款購房。可是,最近她卻不幸被記上了一次逾期還款。
幾年前,王女士在某銀行辦理了一張信用卡,現(xiàn)已升級為白金卡。每月26日,是王女士的賬單日。6月26日她收到了銀行賬單的提醒短信,稱在7月14日前需還款3552元。
6月27日,因姐姐身體不適住院治療,王女士使用該信用卡刷卡墊付5000元。醫(yī)院表示,用不完的錢將退回。三天后,王女士收到退款短信,共計4604.80元。
本以為退款夠還清已出賬單,這個月就不需要再還錢了。然而8月初,王女士再次接到銀行短信,稱她3552元的消費未能及時還款,并告知逾期記錄將上報央行征信中心。這就讓得王女士非常的納悶了,明明有退款夠還賬單的,為啥不能算呢?
案例分析
如果交易時間是在賬單日之前,可充抵還款,反之則不能。信用卡賬單日出來以后到賬的退款,無法認定為當(dāng)期還款,只能記入下一期賬單。這也就意味著,即便退款已到賬,但只有持卡人向信用卡內(nèi)存入相應(yīng)數(shù)額的資金,才會被視作還款。
因為這一原因逾期的人相信不知王女士一人,很多資深的卡民都因此中招跌倒,并抱怨這是霸王條款。銀行之所以這樣操作,是為了規(guī)避套現(xiàn),如果持卡人與商戶原本就認識,刷了一筆虛假款項,后又將其退回充抵還款金額,如果銀行允許的話,那么就等于持卡人永遠無償占用這筆錢。對于這件事,信用卡使用協(xié)議中沒有專門的提醒或提示,銀行的這種操作其實也存在不當(dāng)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