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9:51:53 來源:網絡投稿
這可真是自己不學知識,輕信他人,自己必須要咽下的苦果。當做自己人生中的一個沉痛教訓吧。這個事情蔓延下去,有可能信用卡持有人要坐牢。
1.信用卡借給他人使用,又做違規套現,這是嚴重違反了信用卡使用章程的管理規定。這么巨大的金額,在銀行信用卡中心發現后,其實都可以以信用卡詐騙罪進行刑事報案。在報案后,如果公安局進行立案偵查,那么信用卡持有人及實際使用人,都將獲得刑事處罰。
2.不論未來后續發展,是銀行以民事進行起訴,還是公安以刑事進行起訴。這筆錢都是要歸還銀行的,銀行在其中沒有任何過錯,自然也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是以刑事進行起訴,被起訴人是信用卡持有人及其朋友,那么,在最后判決時,兩人都要承擔刑事并民事裁決,兩人都有責任歸還欠款。也就是說一個都跑不了,不論是一人還還是兩人共同還。至于還完之后兩人內部怎么去追償責任,那么兩人互相單另再以民事起訴的方法到法院解決糾紛。
3.如果信用卡持有人沒有足夠證據,去說明信用卡透支套現額是由其朋友進行使用的。
那他的起訴有可能被法院駁回哦,也就是說他要獨自償還貸款,而且還不能從朋友那取得補償。
風險巨大,不知道是不是從借出去信用卡中牟利了,如果得到好處了,那就是占小便宜吃大虧,如果沒有牟利,那就是濫好人,不長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