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來看一個真實的案例,2019年7月,廣東梅州男子郭某,因為信用卡詐騙5.5萬元獲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2萬元罰金。
按說,郭某的欠款額度并不算高,只要正常處理,一般不會被判刑的,是什么原因導致這種情況呢?我們來看看,值得題主參考。
這事緣起于2010年10月,郭某到銀行辦理一張汽車信用卡,申請車貸8.5萬元,分24期償還,但是一年后郭某停止還款,之后還陸續用信用卡消費1萬多元,為此銀行在2011年11月和2012年7月以信函方式催收。郭某則耍起了小聰明,更換手機碼,到外地打工,以此逃避銀行人員聯系。
銀行于2013年10月向公安機關報案,郭某利用信用卡惡意透支55281.48元,2018年7月4日,郭某主動還清信用卡惡意透支,取得銀行諒解,但為時已晚,法院審理認為,郭某郭某惡意透支信用卡額度超過5萬元,銀行兩次催收3個月后仍不歸還,已經構成信用卡詐騙罪,考慮其已經償還欠款,有自首情節,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通過上面的案例,題主應該很清楚了,銀行催收,法院起訴,已經到了很嚴重的程度,如果現在只是民事訴訟,抓緊時間準備還款,因為現在銀行能找的到你,還有協商的余地,只要把欠款換上,只是個人征信出現污點,不會有太大的損失。
如果你現在窮得一文不名,那就積極應訴,只要不故意逃避,確實沒錢,誰也拿你沒辦法,這樣也不會有問題。
最不應該采取的方法就是躲避,如果象郭某一樣逃避銀行催收,又不出庭應訴,那就很可能被認為是惡意透支信用卡,額度超過5萬元,不但要強制還款和罰款,被判處有期徒刑也是不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