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恒大是不是破產,也不管是不是買了恒大的期房,比如買了其他開發商建造的房子,結果還沒造完對方就倒閉了,均不是所謂地找銀行對接。你不僅拿不到房子銀行貸款還得繼續歸還。
和開發商之間是買賣關系
你和房地產開發商之間只存在買賣關系,銀行貸款和你的首付在性質上是一模一樣的,都是屬于購房款,只是來源渠道不同。一個是你自己的錢,另外一個是你向別人(銀行)借的錢。
你和開發商之間的關系均圍繞交易標的物也就是房子發生,你給錢、他叫貨,你給的錢不夠數你違約,他交的房子出問題(比如爛尾了沒造完)他違約。開發商倒閉了沒辦法交給你造好的房子完全是你和開發商之間的問題,和銀行無關。
和銀行之間有兩個關系
和銀行之間的主要關系是借貸關系,銀行一下子給你一大筆錢讓你買房(爛尾樓)。只要給了你錢銀行的義務就履行完畢了,接下去就是享受權利了。你每個月按照借款合同(和房產買賣合同是兩個不同的合同,沒有半毛錢關系)約定還月供,這是你的義務,只要不停止還月供了就是你違約。
有的朋友問,銀行貸款好像是開發商幫著辦理的。沒錯,但這并不重要。開發商只是介紹了一家愿意給你貸款的銀行而已。這就好比有個人給你介紹了對象,結婚后你和對象到底處的好不好,是不是離婚了和介紹人沒有關系。
至于抵押合同是因為你一下問銀行借了那么大一筆錢,還要分幾十年還。銀行擔心過幾年你失業了還不出,于是你就把房子(包括還在建造)拿出來告訴銀行,別怕,我還有房子在,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房子抵押給你。
如果你每月正常還款,那么抵押合同沒有任何意義。如果你斷供了,銀行可以選擇賣掉你的抵押物換錢。同時,不夠的部分你還得還。假設由于房地產開發商倒了,你的爛尾樓賣都賣不出去,那么你欠銀行的錢不會因為你沒拿到房子而少一分錢。
是不是很殘酷,可現實和法律就是這樣,且任何國家的法律都是這樣的思路。
為了減少損失只能趕快起訴開發商
開發商破產你的債權就固定下來了,很可惜,交房作為一般債權清償順序劣后于大部分債權。意思是即使把開發商的財產都賣了還錢你也幾乎拿不會多少錢,損失只能自己承擔。因為破產制度本來就是用來保護破產企業的。
破產后買賣合同解除,你不買房貸款可以不還了(開發商把部分購房款還給銀行),但你的首付拿不回來多少了。
只有一個辦法,就是讓你對開發商的債權順序提前,可以最先獲得支付首付導致的清償。具體怎么做請看我之前寫的圖文,篇幅較長,在這個問答中無法全部復制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