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了一份阿里內部調查的文件,算是部分還原了淘鮮達當時是如何處理這個事情的。大家可以看看內部處理是不是有包庇或者不妥的地方。
1.女員工報警后曲一被帶到警局協助調查,之后自事件被曝到網上之前警方沒有更新消息。(其實就是沒有收集到足夠控告曲一的證據)
2.女員工向主管和hr匯報此事后,曲一被從外地叫回來配合內部調查,這時曲一已經被停職。
3.內部調查確認了雙方在當晚發生過關系,曲一說女員工是自愿的,女員工說是被強迫的。阿里的hr說等警方調查結果出來后再對性質做進一步判斷。
4.女員工的訴求并不復雜,一是要曲一道歉,二是要阿里開除曲一。公司沒有回應,于是女員工向更高一級的主管和hr匯報,最后上升到了老鼎那里,這人級別很高,是阿里零售事業群的高管。
5.女員工的最大訴求依然是開除曲一,領導沒有回應,還是要等警方對事件的定性。
差不多就是這么個流程。大家覺得阿里hr和處理此事領導的問題在哪里?
存在沒有管女員工的事情嗎?不是我洗白阿里,客觀來說真不能下這個定論,畢竟將曲一停職了。而之后是不是強奸不是聽一個人說了算得吧?要不然你們單位的女員工和你一起吃飯聚餐喝酒后第二天說你猥褻她,并且已經報警了只是警方處理結果還沒出來的情況下直接把你開除了,你覺得這么做公正嗎?
因此,我不覺得阿里沒有管女員工事件,但處理上不夠完美,有一些息事寧人的做法。
這個事處理起來確實比較棘手,涉及性侵是刑事犯罪,阿里不是執法機構沒有權力調取錄像等其他偵查措施只能詢問當天一起吃飯的幾人。但除了這些就真的沒有其他可做的嗎?
我看未必,男領導和女員工要同時停職。這個事情的結果要么是強奸,要么是誣告,這兩項均是涉及刑事犯罪的,結果可大可小。
同時,主動和警方聯系獲取警方調查的最新進展。阿里不是司法部門,沒有司法執行權和調查權,但本公司兩位員工是案子的嫌疑人和受害人,曲警方那詢問是可以的。得到信息后及時和女員工進行反饋,主動溝通,保持聯系。不管結果如何,女性在性派上總是被動和吃虧的,故人文關懷和主動為之上缺了點。
從女員工以及內部調查來看,都是女員工主動去找阿里談的,阿里有關人員只是被動等待警方調查結果或者根據女員工的訴求與她談判。那么一個公司,這樣處理讓人心寒,也讓女員工覺得上層在包庇曲一。
造成事事被動另外一大原因是高管們低估了事情的嚴重性。他們覺得女員工沒有那么“剛烈”,也會和他們一樣等待警方的結果。但受害人怎么可能保持穩定的心態呢?尤其是遇到了這樣的事情。這是共情能力的缺失,作為領導如果沒有共情能力或者怠于調動共情能力終有一天會出事。
整個事件只要上網絡了就會被放大好多倍,尤其是涉及阿里這樣本來就一直處于輿論焦點的企業。阿里處理這事的人太大意了,沒有預計到事件擴大后可能給公司造成的負面影響,確實屬于工作上的失誤。
以上是我對本次事件處理人員失誤上的理解。至于女員工是否被性侵或者猥褻了還是一切以公安調查結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