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比較自私的行為。
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所謂的養老錢,就是說父親要靠著這一筆錢來保證自己的晚年生活,如果沒有了這筆錢,那么父親的老年生活就會失去保證。所以就算是從這個角度來看,也不應該動用父親的養老錢買房。
如果是以前的話,這件事可能還有商量的余地,畢竟那個時候房價在不斷上漲,買房后能賺到巨大的收益。拿父親的養老錢買房,其實就是等于在投資,而且還是穩賺不賠的投資,那肯定是可以買房的,到時候30萬的養老錢可能會變成60萬甚至更多。
但現在樓市行情變了,現在的樓市再也不是那種買房就能賺錢的樓市,現在的樓市行情下,買房想要賺錢的可能性幾乎接近于零。因為國家早就給樓市定下了“房住不炒”的基調,也一直在強調要讓房價保持穩定,甚至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來限制二手房價格,在這樣的情況下,買房后房價幾乎不可能出現上漲。把父親的養老錢投入到買房上漲,最后的結果就只有一個,那就是這筆錢真的就砸在房產上了。
因為這幾年我國人口出生率下滑的十分明顯,在這樣的情況下,整個房地產市場的購房需求都在減少,買了房子之后先不說房價能不能出現上漲,能不能找到接盤者都是一個大問題,如果找不到接盤者的話,那房子真的就是一堆不值錢的磚頭水泥。
而且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考慮,之所以會動用父親的養老錢買房,那就是因為自己的收入不夠,在這種情況下父親的養老問題其實只能靠自己解決。如果把養老錢花掉的話,以后根本就指望不上你來解決養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