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觀點就是:兒子已經成家,兒媳婦懷孕了,她讓你把她老公(你兒子)的工資卡給她,你為什么要不想給呢?一般通情達理的婆婆早自己主動給了,她這個要求很正常!現在什么年代了,哪有婆婆還管兒媳婦的?
如果你想讓兒子過得幸福,就把卡給人家,如果在一起吃喝,你的生活還可以的話,不用要孩子們的生活費,通情達理的兒媳婦,也會適當給你,如果你想要生活費,給卡時可以提出來,如果她不愿意,也可以分開過。
現在家里小孩少,很多這個年紀的,家里最多兩個小孩,所以做大人的,少干預,少些計較,一家人和和氣氣的,多好!錢最終還不是留給他們,不如現在看淡點!
我的一個親戚,她就是這樣,那時孫子都兩歲多了,還霸著兒子的工資卡,兒媳婦跟她要卡,并主動提出每月給1000元生活費,農村很多東西又不用買,給一千也可以,她死活不給,還說兒媳婦給娘家媽貼錢,兒媳婦自己上班掙的錢,她也要管,最后兒子兒媳婦離婚了,現在孫子都上小學三年級了,她自己帶。是不是自己吃飽了撐的?沒事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