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這個問題我還是有很深刻的感想,想訴說給大家來聽。首先我本人就是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當然發不發放年終獎,發放多少年終獎,實際上我們整個公司都是掌握在我們這個部門手里,所以我是比較清楚的。我們公司是一個國有企業,單位每一年都會發放年終獎發放年終獎的標準是按照這個績效考核評定的標準來進行發放,分為幾個等級,那么最低是一個月的工資待遇,最高是兩個月的工資待遇,在這個范圍內,有的人不同,這樣的一個水平來進行發放。
當然工資高的個人,他所領到的這個年終獎自然會更高一些,這個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工資低的人領到的年終獎,相對來說會更低一些,那么最少的就是自己一個月的工資,最多也就是自己兩個月的工資。似乎據我了解,因為我也認識很多別的企業單位的人力資源專員,那么跟他們在私下聊天發現有大多數甚至是絕大多數民營企業,私營企業都是沒有年終獎的,相當于絕大部分的企業單位是沒有任何年終獎待遇的。
而基本上作為國有企業和外資型企業,這兩個單位絕大多數都會有年終獎,所以就是這樣的一個現實,當然至于年終獎的高低取決于公司的經營,還有就是公司人數來決定,一般情況下比較好的這些工作單位相對來說年終獎會更多一些經營效益比較差的單位,那么年終獎相對就會更少一些,那么民營企業私營企業,干脆就沒有發放兩三百塊錢的那個慰問金,我們就不能夠算成是年終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