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說明一下,說支付寶理財產品下架是不準確的,準確的說只是下架了互聯網存款產品,其他理財類產品并無異常,不會受到影響,以正視聽。
大家知道,自12月18日支付寶下架互聯網存款產品以來,已經有度小滿、騰訊理財通、天星金融(原小米)以及陸金所等8大互金平臺下架了互聯網存款產品,有人就擴大化了,以為下架了所有理財產品,這是錯誤的。
因為在這些頭部平臺中,代銷(展示)的理財類產品并非只有存款產品,還包括基金、債券、貴金屬、理財產品以及理財保險等金融產品,而這些不同金融產品又分別來自于銀行、證券和保險公司,即發行方。所以,互聯網存款只是平臺代理眾多產品之一,且是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臺展示和代銷的,其他產品并未有異常變化,仍然可以正常交易。
為什么有人擔心以前的理財產品受到影響?其實是一些理財小白至少沒有搞清兩個概念:
一是第三方平臺理財的交易原理。這其中最大誤區就是以為在支付寶騰訊等平臺理財,投入資金是由平臺管理、運營、兌付和售后服務等?這時大錯特錯的。真相是,平臺只是一個交易接口,僅充當中介角色,他們憑借自身流量優勢加大了獲客能力,從而將銀行、證券和保險公司等發行者的產品,介紹給投資者,并最終撮合交易,獲取傭金而已。
因此,投資者的資金無論買入還是兌付,均與不通過第三方平臺,而是全部由產品發行方(銀行、證券和保險公司等)負責管理(或第三方托管)、運營、兌付和售后服務等。所以,這些產品的盈虧和糾紛的處理等事宜,均由發行方負責。
二是沒有搞清楚“下架”與“清盤”的區別。簡單來說,下架是指某一產品的暫停銷售,即不再有新開戶和新的增量交易,與存量(老客戶)客戶和余額沒有任何關系,仍然按照原有合同約定執行,并正常履行雙方的權利責任與義務。
而清盤的差別就大了,就是要徹底清算債權與債務,解除合約。往往是指某一金融產品因觸發風險閥值或監管紅線時,被迫采取債權債務的清算措施。比如基金,如果出現超大額集中贖回,或持有人數低于最低要求時,就可能被清盤。
再有就是曾經發生的某智能存款被清盤事件,去年就有廊坊銀行和張家口銀行因一款智能存款違反監管規定,而被迫清盤,本金全額退還,但原來的靠檔計息變為提前支取按照0.35%計算。總體而言,清盤一般因為遭遇重大風險而觸發,所以客戶可能會受到一定損失。
退一萬步,假如平臺不再代理這些產品了,他們也會將這些老客戶信息和交易數據完整移交給發行方直銷部門或平臺的,或者由發行方指定的其他第三方平臺,繼續履行合約。
綜上所述,盡管此次互聯網存款下架了,但無論哪個平臺,其他理財類產品都是不會受到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