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3000萬的數據已經是2016年的時候了,在2019福布斯全球CEO大會現場,福布斯媒體集團主席兼總編輯史蒂夫福布斯跟馬云進行了長達45分鐘的深入對話。其中就有談到過去20年,馬云帶領阿里巴巴成長為全球領先的數字經濟體,為社會帶來4000多萬就業機會,也為全球小企業和年輕人打造了一個實現夢想的平臺。
我國就業人群?
根據中國產業信息網統計的數據顯示,截止到2018年年末,全國就業人員77586萬人,其中城鎮就業人員43419萬人。如果說阿里巴巴創造了3000萬的就業人群,那就是每26個人里面有一個人是阿里巴巴給創造的崗位;如果是4000萬人群,那就是每19.4人里面有一個是阿里給出創造的崗位,現實如此嗎?
實際并非如此,阿里巴巴此舉表述,無非是偷換概念而已,截止到2019年末,阿里巴巴集團自身的員工數量僅為103699人,與4000萬的差距還有3990萬人,那這個3990萬人哪來的呢?阿里巴巴把電商平臺的上的商家(含淘寶、天貓、餓了么等等)、快遞小哥、外賣小哥、新零售(比如其參與的新華都、大潤發等等)、滴滴司機(滴滴阿里也是參股的)等等一系類,通過其平臺或者渠道賺錢的,都算為其提供的就業崗位,那現實如此嗎?
顯然并非如此,以商家為例,我并不是只在淘寶天貓開店,我在京東、蘇寧、拼多多、亞馬遜、唯品會、蘑菇街、當當等等平臺上也有開設網站,同樣的,我快遞小哥也不是只送淘寶天貓的,其他平臺的貨我也送,難道其他平臺也要把這些納入其創造的就業崗位?那不是重復計算了嗎?此外,很多商家本身就是有實體店在經營的,如果沒有阿里這個平臺,他們甚至可以依靠實體店存活的更好,這算阿里創造的崗位嗎?顯然不是。
實體打擊
其實對于互聯網經濟的興起而言,是好是壞,目前來說,還難以給予一個絕對的判斷,雖然說互聯網經濟的興起,便捷了用戶,也創造了快遞、外賣等新崗位,但是其對實體行業的沖擊也是顯而易見的,原來商品的利潤是由無數的商家瓜分,現在要多增加一個平臺瓜分,商家要嘛提高價格,要嘛只能降低品質。
或許有人會說,商家沒有店租(可以開設在家里),這不是可以省出錢來嗎?首先很少人會全堵在網店,不是實在線下完全撐不下去,沒人會關閉店鋪,一旦關閉了,命運完全掌握在平臺上。
還有人會說,廠家不經過實體經銷商店鋪,直接網上按照經銷商零售的價格售賣,賺的不是更多嗎?比如原來批發給經銷商是60元/件,直接按照經銷商的零售80元/件在網上賣,這20元就不用讓經銷商去賺錢了,廠家不是賺得更多了嗎?看起來確實如此,但是不經過實體經銷商,一則你零售回款慢;二則阿里的平臺是要賺錢,原來給予經銷商的利潤空間其實很多你要被平臺拿走(特別是不投廣告,平臺根本不推薦你);三是你要增加運營人員(客服、接單、打包、發貨、退貨處理等等);四是要額度增加運費。所以說現實中很多網上的售價并不會比線下來得便宜。
舉個例子:衣服之類的可能還有版型和材質區別,不好判斷,但以手機為例,就很簡單了,同品牌同型號的,你看看網上售價與線下實體店的售價,基本不會有區別,甚至線下還更加便宜一些。
總結
資本都是逐利的,商人的話語聽聽就好,不用太過于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