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把你賣了,你還在幫他數錢。朋友之間幫忙是好事,但一定要有是非觀,更要遵紀守法,否則就是助紂為虐,必將引火燒身,出借電話卡、銀行卡不僅違規,嚴重的還可能涉嫌犯罪。
為什么有人收集他人電話卡和銀行卡?目的只有兩個,一是自用,另一個就是販賣銀行卡獲利。很顯然,無論自用還是販賣銀行卡,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他們的交易是“見不得人”的,要么違法,要么涉嫌犯罪;其次,還可能給他人帶來損害,即利用虛假賬戶進行網絡詐騙活動,否則自己的合法交易為什么還要借用別人賬戶呢,這不多事嗎?因此,一旦違法犯罪活動得以實施,出借人就是幫兇,肯定會承擔相應連帶法律責任,毋庸置疑。有人認為這是危言聳聽,小題大做,只能說你眼界太有限了。
隨著互聯網的興起和發展,作為一種寄生活動,網絡詐騙也時有發生,且手段不斷翻新,雖然國家多次頒布相關法規,并進行多維度打擊,但收效不大,此消彼長,好似一場拉鋸戰。但是,分析眾多網絡詐騙案例,虛假電話卡和銀行卡就是案件發生的重要根源,沒有這兩樣東西,再聰明的騙子也是無計可施的。
10月10日,國家召開多部委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聯席會議,這就是當前很火的“斷卡行動”。會議再次指出,非法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是電信網絡詐騙持續高發的重要根源,危害十分嚴重,要求各級合部門必須采取堅決果斷措施,堅決遏制案件高發態勢。因此,近一個月以來,不斷有人暴出電話卡、銀行卡被凍結的消息,甚至被繩之以法,就是這個原因。
銀行卡不能出借他人,其實開卡時銀行卡章程就做出了風險提示,只是因為我們大多數人不會出借出去,所以并不重視,從而放松警惕。但是,根據2015年“刑法”修訂版,為他人實施信息網絡犯罪提供支付結算幫助的,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這算是一種新的犯罪行為吧。
因此,不要再以“無知者無罪”來作為借口了,多多學習有關法律和金融知識,有百利而無一害,不僅保護了自己,還保護了他人。如果輕易出借銀行卡,很可能助紂為虐,甚至使自己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