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沒有利息,而是沒有到付息時間,因為活期存款的利息支付確實比較特殊,與定期存款付息方式完全不同。
大家知道,活期存款包括對公活期存款和對私活期存款,盡管都是活期存款,但付息方式仍然有所不同,按照央行關于存款利息支付規定,其中對公(單位)活期存款利息是按季度支付,結息日為每個季度20日,21日為付息日,利息自動到賬。
但對私(個人)活期存款利息支付方式又分為兩種方式,利隨本清和按季付息。個人活期存款按照存款憑證的不同,又可以分為活期存單、活期存折(一本通)和借記卡活期存款三種形式。其中,活期存單付息方式為利隨本清,因為活期存單支取時隨著余額清零,賬戶也會隨之注銷,所以利息會和本金一起一并支取,如果按季度付息的話,后期利息就沒有落腳的賬戶。
活期存折和借記卡就不同,因為這兩類賬戶屬于長期賬戶,可以反復使用,即使余額清零,賬戶依然存在,除非本人申請銷戶,所以按照規定,這兩類活期存款是按季度付息,盡管余額臨時清零,沒有及時支付利息,但到了每季度付息日(21日)時,利息仍然會自動到賬。
由此可見,存了70萬活期存款,如果沒有及時被銀行支付利息,很可能是活期存折或借記卡存款,且沒有到利息支付日。舉例,1月5日在活期存折或借記卡中存款70萬,2個月后全部取出,即在3月5日全部取出來,但按照規定3月21日才是付息日,所以就沒有利息。但如果等到3月21日以后,利息就會自動到賬,隨時可以查詢和支取。相反,如果過了付息日還沒有利息,或者是活期存單70萬,支取時沒有當場支付利息,那銀行真的就有問題了,得給個說法。
而定期存款利息支付方式又有所區別,其中普通定存一般是持有到期一次性利隨本清,提前支取按照支取日掛牌活期利率計算利息,但也是利隨本清,與活期存單利息支付方式比較類似;但大額存單和其他特色存款利息支付方式遵循約定原則,即既可以利隨本清,也可以按周期付息,比如按月、按季度或按年付息等等。
因此,盡管都是存款給付利息,但付息方式卻各不相同,有的是央行規定,也有的是雙方特殊約定方式,作為存款人有必要了解不同存款產品的特征,才不至于造成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