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理財產品都是有風險的,所以銀行的結構性理財和結構性存款都是有風險。況且資管、理財新規的發布,理財產品打破剛兌,所有理財產品已經不再保本,都需要投資者自負盈虧。
那么,我們先來看一下兩者的區別:
1.結構型理財
結構性理財是運用金融工程技術、將存款、零息債券等固定收益產品與金融衍生品,如遠期、期權、掉期等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一種新型金融產品。
發行銀行需具備衍生產品交易資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就是不同的投資組合,利用不同的投資來綜合收益。況且結構性理財屬于銀行理財,過去有保本和不保本的區別,但如今都不保本,最高預期收益率大概在10%左右。
2.結構性存款
結構性存款是銀行的存款產品,但它并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存款,它被稱作收益增值產品,指在普通存款基礎上,運用金融衍生工具,將投資與利率、匯率股票價格和指數等標的物掛鉤的金融產品。
簡單地說,結構性存款結合固定收益產品與選擇權,將資金一分為二,大部分存起來以尋求保本,小部分購買金融衍生品來獲得高收益,如指數和匯率等產品,年收益率大概在4.5%左右。
也就是說,結構性理財和結構性存款并不能像其他產品一樣,擁有固定收益率,它的收益率是浮動的,如果小部分的金融衍生品并沒有獲得較好的收益,那它的收益可能就沒有預期那么好了,就只有存款或獲得穩定收益的部分,額外收益就會很少,畢竟銀行存款和固定收益類產品的收益都較少。
也就是說,收益和風險都沒有保障,在投資收益沒有結算之前,沒有人敢斷言產品一定會獲得收益,不過相比兩者,結構性存款的風險可能會稍低一些,因為結構性存款的衍生品部分無論是否獲得收益,存款部分是肯定會獲得收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