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我國在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存款保險條例》規定,銀行存款實施最高限額50萬元的全額賠付。但實際上,存款丟失并不算存款保險的保護范圍之內。所以說,請廣大儲戶一定要注意這個問題,雖然存款保險條例已經施行了,但對儲戶存款丟失案件來說并無關系。
說到銀行存款丟失的話題,這確實是一個讓人啼笑皆非的現狀,作為世界上居民儲蓄率最高的國家之一,把錢存入銀行歷來是老百姓公認的最具安全的儲蓄方式。但近年來屢屢發生銀行存款“不翼而飛”的事情,讓我們也是有些手足無措了!
按理說,銀行存款有“三性”原則,即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尤其是將安全性排第一位,那么最近發生的銀行存款丟失到底是遭遇了什么樣的問題呢?把錢存入銀行還安全嗎?萬一丟失了還能找回來嗎?
帶著這些讓人郁悶的問題,咱們今天一起好好聊一聊有關銀行存款的事情。
說實話,現在是丟錢容易找回難啊!雖然大家把錢存入銀行后是銀行弄丟了,但一般都是涉及到刑事案件,獲賠起來非常復雜,有時候扯皮幾年時間都是常有的事。
有專家就曾建議,考慮到普通儲戶在記錄證據方面的弱勢,應實行舉證倒置,即舉證責任主要還是在銀行等金融機構一方,主要由它們而不是儲戶來證明自己清白。但如果銀行已經證明自身盡到責任,未發生違法違紀、侵犯儲戶權益行為,那么由儲戶對自己的主張進行舉證。
對于銀行和儲戶來說,到底由誰負責?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執行《儲蓄管理條例》的若干規定來看,國家憲法保護個人合法儲蓄存款的所有權不受侵害。合各大銀行目前出具的存單內容中也對銀行存款的保管責任有明文規定,但是對存款冒領、丟失應如何處理并沒有明確規定。
另外,造成銀行存款丟失的原因可謂五花八門呢,追責起來是難上加難啊。不過大家也不要搞得草木皆兵,目前央行、銀監會等都提出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對涉及嚴重違規的銀行和內部員工,監管部門應督促相關單位依法追究責任。其實,近幾年發生的幾起存款丟失事件幾乎都是銀行“內鬼”所為,這已經引起銀行的關切。當然啦,個人也要看管好自己的賬戶及密碼,防止外泄。因為一旦存款丟失后,即使是可以找回來也需要太漫長的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