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網友可能誤會了,這是銀行記帳的一種方式。這個“貸”和貸款的“貸”不是一回事。我來普及一下:
學過會計的都知道,“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會計原則。平常我們在家庭財務記帳的時候,銀行賬戶的增加(即存款)是記在存款科目借方,存款賬戶的減少(即取款)記在存款科目借方的減少。而銀行的記帳方法剛好跟我們相反,你去銀行存款,它記在貸方的增加,因為這對于銀行來說是負債;你去銀行取款,它記在貸方的減少,因為負債減少。
因此,這個“貸方發生額”記載的就是你存款的變化情況,銀行給你的對賬單上是有這樣的記錄。但是這個“貸”并不是說你有貸款,所以不要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