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9 10:01:12 來源:網絡投稿
題文的表述存在一定的缺陷,并不是說8%以上的理財產品不能相信,而是定期的固收類理財產品(或者提供預期收益率的中低風險理財產品)收益率超過8%不能相信.
如果這話要嚴謹一點,那么以目前的市場利率分析,應當是收益率超過6%的固收類理財產品不能相信.
那么為什么有6%的“標準”呢?這主要是由市場利率所導致的,如果是放在前幾年或十幾年前,特別是90年代,那么該“標準”是不成立的.比如90年代存一年定期的存款利率都高達10%,何況是理財產品呢?
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財富是不斷積累的過程,即開始找不到出路,市場利率必然下行,也就必然導致理財收益下行,特別是借貸行為的理財產品(包括P2P理財).
如果是資管類理財產品(銀行理財或支付寶等銷售由證券和保險提供的定期中低風險理財產品),那么能提供預期收益率的只有低風險(目前收益率為2.5%左右)和中低風險(目前收益率為4.5%左右)理財產品,因為這兩者的投資標的主要為優質的債券和貨幣工具,本身可以產生較為穩定的收益,也就可以提供預期收益率.
但是隨著市場利率下行,債券利率和同業存款票據等貨幣工具利率必然下行,投資標的不能獲得較高的收益,如何提供較高的收益呢?比如國債利率為4%,理財產品投資國債,那么理財產品最多只能獲得4%的收益率.
隨著市場利率下行,優質債券(國債、金融債和上市企業債等)目前提供的利率基本達不到6%,那么投資優質債券和貨幣工具(期限更短利率更低)的中低風險理財產品如何獲得高于6%的預期收益率呢?
借貸類的理財也一樣,比如P2P理財,如果借款人有較高的信用或抵押物,那么它會像P2P平臺借貸嗎?畢竟銀行的利率更低.即信用較低或不存在抵押物的借貸人才會向P2P平臺借貸(平臺自身還要賺取較高的利差),那么信用風險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