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氏騙局簡單來說就是簡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資人的錢來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以制造賺錢的假象進而騙取更多的投資。
查爾斯·龐茲,1919年他以一個虛烏有的企業,誘騙投資人進行投資,許諾投資者將在三個月內得到40%的利潤回報。然后,龐茲把新投資者的錢作為快速盈利付給最初投資的人,以誘使更多的人上當。由于前期投資的人回報豐厚,龐茲成功地在七個月內吸引了三萬名投資者。一年之后,這個驚天騙局才被人們發現,后人稱之為“龐氏騙局”。
離我們普通大眾最近,有比較著名的龐氏騙局,筆者覺得應該是麥道夫詐騙案。
2008年12月,華爾街傳奇人物、納斯達克股票市場公司前董事會主席伯納德·麥道夫因涉嫌證券欺詐遭警方逮捕,檢察人員指控給投資者損失約500億美元。
在案發前,麥道夫許諾將資金交給自己打理的個人或公司,都能取得每月1%的固定回報。他以自己的身份和名譽,吸引了海量的投資者將資金交予麥道夫打理。麥道夫也沒有讓他們失望,始終保持著每月1%的收益回報。但是隨著一名客戶提出要贖回70億美元現金時,這場金字塔型的游戲徹底結束了。
綜上所述,龐氏騙局簡單來說就是簡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資人的錢來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以制造賺錢的假象進而騙取更多的投資。而麥道夫詐騙案則是離我們比較近的經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