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中行已經發(fā)布相應的公告,從公告內容中,我們知道中行已經回應了投資者的訴求,投資者透露的中行分行電話的消息應該是真實的,但從中國銀行的公告來看,這不是最終的方案,投資者還可以和中行協商,如果達不成協議,可以走民事訴訟程序。
網上曝光中行的和解協議之后,我認為中行已經兌現了前期公告中說的“在法律框架內,承擔責任”,我個人認為這個協議對于小投資者來說是最佳的。
現在小投資者能拿回4月20日22:00時20%的本金,外加已經扣掉的保證金,這是合算的了。如果真的走司法程序,不但耗時耗力,拿回來的錢并不一定高于這個金額。
說到對中國銀行信任度的影響,在原油寶穿倉事件發(fā)生的時候,就已經產生了。后續(xù)的任何動作都只是對已經受損的信任度的小修小補。中行的和解方案,能使這件事情得到緩和,但對中行的信譽度修復作用有限。
像我這樣的旁觀者,我認為中行做到了它公告中承諾的,但并不能修復我對中行已經產生的不良印象。對于一些投資者來說,會認為這是他們“維權”得到的階段性勝利,可能會進一步加碼自己的要求。
中行如果繼續(xù)妥協,這件事情不會有休止的一天,可能對中行產生更多的不利結果。所以我認為在后面的溝通中,中行可能會小修小補一下方案,但出現大的變革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