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民營銀行的合規性風險較大,即被整頓的風險較大,因為惡性競爭的苗頭已經燃起,不利于商業銀行良性發展,信用風險被放大,比如在目前的利率水平下,某億銀行5年定期6%的利率都敢飆上去。
不是說6%的利率不好,而是對于銀行本身來說存在極大的信用風險,壞賬率相對較高。因為對存款人來說,目前銀行存款不存在利息所得稅,相對購買企業債券有利而無一害,起碼資金有相應的《存款保險條例》作保障。
如果銀行存款繼續惡性競爭下去,那么購買企業債券(一般5%-6%,還要交20%的利息所得稅)資金會轉向銀行存款,從而拉高企業的融資成本,即變相的提高市場利率,不利于央行降息等貨幣政策的實施。也因此,未來民營銀行高利率受整頓的風險較大,要不央行要相應的進行加息適應新的經濟環境。
同時,因為民營銀行提供高利率存款,導致放貸利率相對較高,規模大一點有相應條件的企業不會像民營銀行借貸。那么民營銀行的借貸主要對象就為小企業或經營不善的企業,甚至是高利率的信用貸款。
那么顯而易見,民營銀行的壞賬率肯定高于大型商業銀行的壞賬率,而如果被整頓,資金來源不可持續,必然面臨經營風險,甚至破產倒閉。因此,存款的時候并不建議選擇高利率的民營銀行,哪怕有相應的《存款保險條例》保障,畢竟破產倒閉的遭罪的還是自己,比如怎么辦理相關手續等。
何況民營銀行的產品中存款與銀行表內理財存在相互混淆的性質,《存款保險條例》到底怎么保障是不明確的,別看民營銀行怎么寫怎么信。
民營銀行通過高利率搶占市場是不可持續的,只能鉆監管的空子進行邊緣創新。如果要突破還是要回到服務和理財產品上,而不是拿存款來當擋箭牌,高利率必然象征著高風險,民營銀行也不可能永無止境的上漲存款利率,畢竟存在央行窗口指導和行業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