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9:51:53 來源:網絡投稿
依據《存款保險條例》50萬及以下本息可以在存款保險基金中得到全額賠付,而超出50萬部分的本息得在銀行清算中受償。
一般企業破產倒閉,企業會通過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然后人民法院應當自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而所謂的清算組就是破產管理人,職責是對破產財產進行保管、清理、估價、處分和要配的清算。
如果銀行倒閉,清算組就會接管銀行清算工作,那么清算組就會對存款人進行相應的引導,比如通過短信電話或者報刊網站等公告的方式告知存款人如何辦理賠付手續。那么存款人只需要按照相應的流程就可以獲得本息50萬及以下的全額賠付,而居于2015年《存款保險條例》實施以來還未出現商業銀行破產倒閉情況,具體賠付流程還不明確,到真正出現銀行破產倒閉就會有明確的賠付流程,這一點存款人倒不必過于擔心。
如果存款金額超過50萬,那么50萬可以得到存款保險基金先行墊付的50萬賠付,而超過50萬部分則在銀行破產清算中受償。具體的受償流程,相應的清算組也會聯系你或者通過公告的形式告知存款人辦理相關手續,最終得到相應的受償(具體的金額要看清算結果)。
其中破產清償次序為: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和應繳稅款-相關債務-股權分配。
即按照破產清償次序,存款人作為債權人,應排在股東前面。如果股東最終還可以分配,那么超過50萬存款的部分資金同樣可以得到全額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