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手中有一個非常棒的產品或者想法,于是拉了兩個同事一起創業,你占98%的股權,他們兩人每人1%。你和他們說,這家公司未來必將偉大,哪怕只有1%股權,也都是巨額的財富。
可是沒過多久,你的同事憤憤辭職,大罵你“畫大餅”“不公平”,而你也很氣憤,覺得他們沒有遠見。
新創公司股權怎么分,是每一個創業者首先要面對的問題,股權設計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關系到公司的日常運營和未來發展,股權結構不優,公司很難走得好、走得遠。
股權應該怎么分呢?下面詳細和大家說說。
01股權分配的主要方法
第一,傳統股權分配方式之一:法定分配法
法定分配法指的是,大家按照公司法來分配股權,即按照大家出資的比例分配股權。首先評估一下創業所需要的資金,然后盤點一下各位股東能夠出多少錢,以此定下股權比例。
這個分配方法最大的問題在于,對人才的定價是零,只考慮大家的出資,沒有考慮大家對于創業項目的參與程度和貢獻比例。
如此分配方式下,公司具體經營者和公司出資人之間容易出現矛盾,上述案例中,阿創、阿強、阿發是經營者出資100萬,持股比例只有33%,阿投是出資人,持股67%,經營者會失去做大公司業績的動力,而出資人的利益也無法實現。
第二,傳統股權分配方式之二:銀股身股分配法
銀股身股分配法指的是,兩種分配制度的結合,既考慮法定分配,股東基于出資分配股份(銀股),也考慮人力貢獻,預留部分股權作為人力貢獻的股權激勵(身股)。
這種分配制度比第一種先進很多,區分了人力出資股東和貨幣出資股東;后者占大頭,前者占小頭,兼顧了資金和人力。
但是,銀股身股分配法同樣存在問題,例如,銀權不分離,基本上出資大股東擁有企業管理權,具體經營者反而失去控制權;經營者發展公司的動力不足,很難吸引投資公司,融資難度大,投資人的回報率通常不高。
第三,現階段常見的股份分配方式:不控股情況下,控制公司
股權設計本質上是一家公司組織的三個規則,人的規則、錢的規則和權的規則,而隨著經濟大勢和公司經營的發展,人、錢和權這三樣東西是不斷變化的,因此股權分配也是不斷變化的。
前面說到,股權分配既要考慮出資人的回報,也要考慮公司創始人、經營者的創業動力。
因此,目前的實操中,公司創始人開始思考,如何在不控股的情況下,利用股權設計控制公司,即出資人掌握更多股權,但是創始人控制公司經營。
①投票權委托:以京東為例,京東上市之前歷經多輪融資,上市時,劉強東的股份只有20%左右,但是劉強東的投票權超過50%,后期融資而來的投資方,都把投票權委托給劉強東行使。
②有限合伙模式:以螞蟻金服為例,公司的經營團隊目前持股約80%,投資方持股20%,經營團隊的持股主體是兩家有限合伙企業,而這兩家企業的普通合伙人是馬云,也就是說,通過有限合伙結構,馬云把內部經營團隊所持股權對應的投票權,集合到了自己手中。
③AB股計劃:這是目前很多公司都采用的股權設計手段,即把公司股票拆分為兩類,一類為A股,主要由外部投資人持有,1股對應1個投票權;一類為B股,主要由經營團隊持有,1股有多個投票權,通過這樣的持股方式,經營團隊可以用很少的股份實現對公司的控制。
舉個例子,陌陌的創始人唐巖1股有10個投票權,京東劉強東1股有20個投票權,Twitter創始人1股有70個投票權,當然AB股計劃也有適用范圍,有些市場暫時不接受AB股的股權設計。
02股權分配的主要原則
整體來說,股權分配沒有統一的標準,各家公司、合伙創業的人不同,股權分配的方式就會不同。但是,股權分配有基礎原則,我們在設置股權時,應該重點考慮。
第一,大而不獨。公司要有實際的控制人,與此同時,其他股東要有制衡的能力。創業公司面臨非常多的不確定性,企業一定要有一名領袖,否則公司寸步難行。因此,股權設計一定要避免五五分,或者等分,這樣的股權結構看起來不傷和氣,其實很難走遠。
當然,領袖的話語權也要有制衡,光憑一個人決策,容易出現思維誤區,合伙人之間必須并肩作戰,才能提升創業成功率。
第二,先掙再給。就是對于合伙人股權行權做出限制,在分配股份時,合伙人并非一次性得到股份,而是要通過幾年的合作,慢慢掙回股份。
例如,合伙時許諾A股東10%股份,但是,他只有在公司合格服務滿1年,才能“行權”1/4,也就是2.5%的股份;滿2年,5%;滿4年,才能“掙”到全部10%的股權。
這就是“先掙后給”,在股權分配設置的時候,就讓貢獻值與股權對應,讓創業公司在動態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