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票費收取規定
1、開車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費;票面乘車站開車時間前48小時以上的按票價5%計,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的按票價10%計,不足24小時的按票價20%計。
2、開車前48小時~15天期間內,改簽或變更到站至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費。
3、辦理車票改簽或 變更到站 時,新車票票價低于原車票的,退還差額,對差額部分核收退票費并執行現行退票費標準。
4、上述計算的尾數以5角為單位,尾數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以上且小于7.5角的計為5角、7.5角以上的進為1元。退票費最低按2元計收。改簽后的車票乘車日期在春運期間的,退票時一律按開車時間前不足24小時標準核收退票費。

擴展資料:
辦理退票時,需提供的證件,在鐵路售票窗口購票的,請到車站售票窗口辦理退票:
(1)乘車人本人辦理的,請提供車票和購票時所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無法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的,請到車站鐵路公安制證口辦理乘坐旅客列車臨時身份證明后,辦理退票。
(2)代乘車人辦理的,請提供車票和購票時所使用的乘車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沒有購票時所使用的乘車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的,請提供車票及代辦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購票時所使用的乘車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在12306.cn網站購票后,在車站售票窗口退票時,請提供購票時所使用的乘車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無法自動識讀或者使用居民身份證以外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購票的,請提供訂單號碼(E+9位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