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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半年來,藍思科技(300433.SZ)大股東似乎一直在努力突破根本就不可能突破的政策限制,最終這種“努力”卻演變成了信息披露的瑕疵。
大股東“臨時”告知投資者不買自家可轉債,引發投資者用腳投票,主承銷商國信證券最終包銷了投資者棄購的6.07億元藍思轉債,成為該筆可轉債發行最大的持有人……
藍思科技第一大股東藍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藍思”)為境外法人,其境外人民幣資金入境須獲國家外匯管理部門及人民銀行批準。期間,香港藍思全力爭取,但在時間窗口內終未獲有關部門政策支持。為避免因此耽誤可轉債募投項目建設,香港藍思不得不放棄優先配售權。
看起來振振有詞又情有可原的“臨時”棄購讓普通投資者以為其“背信棄義”。
不過,在專業人士的眼中卻并非如此。
由于國際收支平衡表中資本賬戶一直未放開,我國的跨境融資和外匯流入監管相當嚴格。加上境外投資者(不包括QFII)未經證券監管部門審批,不得參與境內證券投資。這兩條難以逾越的政策限制讓香港藍思一開始就注定了不能參與藍思科技的可轉債優先配售。而這一條影響最終債券持有人結構的重大信息卻從未在藍思轉債相關發行公告中正式披露過。
這種有選擇的信息披露顯然會影響藍思轉債投資者的決策,也直接導致最后的棄購和承銷商的包銷。
藍思科技真的很無辜,還是有人在作局?
12月21日,藍思科技方面向記者表示,近期不方便再做公開回應。
用腳投票
12月8日晚,藍思科技發布了48億可轉債網上發行中簽率公告。公告顯示,原大股東中只有第二大股東長沙群欣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參與了優先配售。而全部原股東共認購了6.5億元,占比13.54%,原股東參與配售的比例創下信用申購以來的新低。第一大股東香港藍思的“臨時”不能參與認購導致其他投資者因此接盤了36.08億元的優先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