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置換或將增加約800億元的提前到期量
從債券本身的條款設置上看,目前會對到期量造成顯著影響的只有回售條款。但城投債作為特殊的歷史產物,其到期情況還受到除市場因素之外的其他方面影響,最典型的就是由于城投債置換引起的提前兌付。
伴隨著43號文的發布,城投債的提前兌付也逐步展開,市場上最早發生的提前兌付為2016年的13泰華信PPN001,此后提前兌付的步伐愈來愈快。無論是從財政部公布的地方政府債務余額的數據,還是從城投債公布的提前兌付公告來看,我們都能發現近期城投債的提前兌付速度在加快。截至2018年6月末,全國的非政府債券形式存量政府債務為8049億元, 2017年底為17258億元,我們在2017年底的基礎上,加回2017年當年新增的置換債券,得到2016年底為44941億元。從數據上可以看到2016年以來,債務置換一直保持著較快速度。
當前我國信用債市場的整體違約率不足1%,即使是違約率較高的高收益債,最高也不足5%。因而即使我們給予足夠悲觀的假設,給定債券的違約率為10%,18Q3、Q4由于交叉違約兌付帶來的到期規模增量也僅為152、31億元,較難給市場造成明顯的到期壓力。
除回售、交叉違約這兩個主動權掌握在投資者手中的特殊條款外,從理論上看,其他的特殊條款如贖回、延期條款也可能會對城投債的到期規模造成擾動。并且由于主動權在發行人一方,在一定程度上會起到緩解到期壓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