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舊迎新之際,央行大招一個接一個。條碼支付規范剛發布,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交存比例又調整了。
近日人民銀行下發文件,2018年起,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將由現行20%左右逐漸提高至50%左右。


備付金通俗來講就是在網上購買商品或服務時,由客戶支付的貨款,在客戶收到貨并且做出確認之前,一直存放在支付機構賬上的資金。雖然備付金的所有權屬于支付機構客戶,但是以支付機構名義存放在銀行,由銀行向支付機構支付利息,支付寶、財付通等支付機構借此躺著賺了不少錢。
根據規定,備付金集中存管以后,將不再產生利息,支付機構無疑將會失去一大塊蛋糕。
支付機構備付金將由20%調整到50%
據央行旗下金融時報報道,2018年1月仍執行現行集中交存比例20%,2月至4月按每月10%逐月提高,至2018年4月才將集中交存比例調整到50%左右。
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室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制度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該制度自2017年初建立以來實施進展順利,市場各方對集中交存比例逐步上調已有預期。
今年1月,央行發布《關于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稱,自4月17日起,支付機構應將客戶備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為20%左右,央行目標為最終實現全部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按照這份文件規定,備付金集中存管以后,將不再產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