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錯事,就該罰!這個是天經地義的事。或許很多人會說這又是銀行在打壓支付寶,我想說,如果打壓支付寶的話,就不會是罰412萬元了,最少也要4120萬元或者4.12億元,而且420萬元對于人行及銀監等對銀行的處罰來說,真的是小屋見大屋。
銀行系被處罰數據
銀監會對于銀行處罰從來不手軟,看看下圖,2018年1月份,僅僅違反審慎經營,郵儲銀行武威市直接被罰8550萬元,對于武威這些西部城市來說,郵儲銀行武威分行一年的利潤還不一定有這個數,而這個金額并非最大的。
2017年8月,廣發銀行因違規擔保被銀監會處罰并開出7.22億元罰款;2018年1月浦發銀行因違規授信被銀監會罰款4.62億元...另外還有諸多千萬級別的。下圖為2018年截止5月份,銀行系累計被銀保監會罰沒金額的排行榜,顯然支付寶的420萬元連前十都未入選,而且銀行的處罰常常涉及高管人員的個人罰沒或者取消甚至禁止從業資格,相比之下,支付寶的處罰,可以算是無關痛癢。
總結
支付寶及財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早期的崛起中并未受到監管,但是隨著規模的擴大后,為了使用者的資金安全,國家就必然要加強監管。比如你存放在第三方支付的余額,若不監管,可能存在被第三方機構隨意挪用的可能,再比如不監管,第三方支付未嚴格落實《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就可能導致洗錢活動等等。所以加強監管并不屬于壞事,而第三方支付機構違反相關制度理應受到懲罰。
世上本沒有陰謀論,只是想的人多就有了,這就好比余額寶的限額,這主要是余額寶自身控制風險采取的一種措施,卻被大家認為是銀行的故意打壓。
PS:余額寶為什么要限額,余額寶屬于貨幣基金,貨幣基金資金原本是無法實現快速贖回的(至少也要隔天),但為了提高客戶的體驗,余額寶允許客戶隨時贖回及支付,這個款項是天弘基金先行墊付的。早期規模小,沒問題,但是隨著余額寶規模越來越大,需要墊付的資金越來越高,一旦不限額,總有超過其自身墊付的能力的時候,到時引起的就是兌付危機。故而余額寶主動限額、限售、引流,一切都是為了降低流動性風險,并非所謂的銀行打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