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人的傳統觀念里面,父債子償,就算老人家欠了債,去世了,子女有償還的義務。
但是按照現在的法律規定,這個債務只需要個人承擔,如果去世了,子女是沒有承擔這些債務的法律義務的。
所以有網友想到好辦法,就是用家里的老人家的名義借錢,一旦他們去世了,這些錢就不需要還了。
社會道德和法律其實還是講公平的,所以人死債清是不科學,也是不公平的,如果真這樣,那社會也會亂套,而且也分很多具體情況,只能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如果去世的人有財產,債務先從其名下的資產來進行償還。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一個人死了,他的債務并沒有消失,債主同樣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他可以通過律師或者法院追償著一筆債務,只要去世之后還留下遺產,他就有可能拿回自己的錢。
有一個老人家,不管他通過什么樣的方式,借了銀行的或者某個金融機構的,或者是一個個人的十萬元。如果他去世了,他總應該留下一定的財產吧,假如他留下一套房子,對方就可以追償這一筆債務,可以要求繼承人在繼承的時候先還這10萬塊錢,否則的話可以拍賣這套房子。
而這一個追償行為,甚至是在繼承人完成繼承之后,依然可以追償,直接向繼承人追償,因為他繼承了財產的同時,就繼承了債務,如果不想承擔這筆債務,就只能放棄遺產的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