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宣布支付給三名吹哨人8800萬美金的獎金(其中一人得3300萬美元,余下兩人平分),創下美國吹哨人制度成立以來最高獎金記錄。之前最高獎金是2014年的3000萬美元。

金融危機之后,美國于2010年通過了《多德--弗蘭克法案》(Dodd-FrankACT),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了對吹哨人的獎勵與保護政策。此外,美國還成立了吹哨人辦公室,專門處理吹哨人的相關舉報。《多德--弗蘭克法案》的吹哨人項目于2011年8月開始正式生效。
該法案下,如果吹哨人向SEC提供的原始、及時、關鍵性線索能有效幫助SEC對違法企業采取制裁措施,就可以得到賠償金額的10%-30%作為獎金(當賠償金額超過100萬美金時)。當然,吹哨人也可以聯合舉報,平分獎金。
SEC吹哨人辦公室負責人Jane Norberg,說到:
“這些(8800萬美元)說明,吹哨人提供的信息,線索對SEC制裁相關違規企業十分重要。通過這次事件,我們也鼓勵其他知情公眾及時向SEC提供違規企業的重要信息和線索。”
自2012年第一次發布吹哨人獎金后,SEC隨后陸續給53個吹哨人發出超過26200萬美金。所有的獎金由國會建立的投資者保護基金支付,國會的錢則來自那些違反安全法規的企業或個人罰款。此外,SEC會對舉報人提供最大程度保護,包括不會直接或間接地泄露吹哨人任何相關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