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基金業協會)《會員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已經初步完成,新辦法有望在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據澎湃新聞記者了解,《辦法》將進行多個方面修改,從修改思路來看,體現出協會更加全面整頓思路,尤其強調了對私募行業的強化規范和治理。
從澎湃新聞記者看到的會員名錄來看,截至10月14日,基金業協會的會員總數已經達到1810家。其中,179家是公募基金及專戶子公司,122家是證券公司及子公司,而私募機構會員數量達到1321家,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商業銀行、期貨公司及境外機構等。
從數量上看,私募基金會員已經遠遠超過公募基金。這與基金行業的生態環境也相符。
據基金業協會官網公布,截至2016年10月底,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數量達到17271家,已備案私募基金有42263只,認繳規模9.13萬億元。首次超過公募基金所管理的資產規模。
有接近基金業協會的人士向澎湃新聞記者透露,《會員管理辦法》的修訂的主要原因,正是這些行業的全新格局,需要更加明晰、全面的管理。
據澎湃新聞記者了解,主要的變化包括六個方面。
第一,基金業協會將落實法律法規授權,保障協會依法履職,對于違反法律法規和協會自律規則的行為,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第二,進一步完善會員分類標準,實施差異化和動態化管理。未加入協會成為會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享有會員權利。
目前,基金業協會的會員分為四種,分別為普通會員、聯席會員、觀察會員、特別會員。對于不同的會員,會員年費的收取標準也不同。
據悉,證券投資類私募的年費按上年度管理業務收入的千分之二繳納,最低為2萬元,最高不超過60萬元。
上海一家私募機構主管告訴澎湃新聞記者,自己擁有兩家私募,分別是協會的觀察會員和特別會員。
他說:“特別會員可以直接掛基金管理人才,只要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就可以掛靠,觀察會員就不行。會員分級都是協會決定的,是有審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