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國際金融危機以來,全球金融治理的牽頭機構——金融穩定理事會(FSB)和巴塞爾委員會(BCBS)以防范系統性風險、維護金融體系穩定為目標,在資本、杠桿率、流動性、影子銀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等領域制定和實施了一系列新的國際監管標準。在國際金融監管制度重建工作接近完成之際,金融穩定理事會認識到,對于資產管理業務,過去側重于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行為監管已不足以有效防范風險,需要高度重視資管產品的流動性錯配、杠桿運作等帶來的脆弱性及其對金融穩定的潛在影響,并加強相應的審慎監管措施。金融穩定理事會于2015年3月啟動了關于資產管理業務的監管改革研究,將其作為危機后金融監管改革的有機組成部分,并于2017年1月12日正式發布《應對資產管理業務結構脆弱性的政策建議》(PolicyRecommendationstoAddressStructuralVulnerabilitiesfromAssetManagementActivities),主要針對資管業務的流動性錯配風險、杠桿風險和證券借貸業務風險提出了相關監管建議。
全球資管行業的潛在風險
過去10年中,全球資管業務規模迅速增長,從2005年的53.6萬億美元增加至2015年的76.7萬億美元,占全球金融體系總資產的40%。危機后,資管業務規模曾一度大幅下降,但隨著主要經濟體采取量化寬松政策,投資者在“負利率”環境中尋求高收益回報,大量資金又重新流回資管行業,目前全球資管規模已超過危機前的水平。金融穩定理事會指出,當前快速發展的全球資管業務面臨著流動性錯配、投資杠桿和證券借貸業務風險等結構性問題,相關脆弱性可能通過金融市場波動等渠道傳導,影響金融體系的穩定性。
✎流動性錯配風險
資管機構為追求高收益而不斷增加對低流動性、低評級資產的配置。一旦金融市場承壓,資管產品的變現能力可能驟然下降。為應對投資者的贖回壓力,資管機構往往被迫出售流動性較好的資產,導致市場恐慌,進一步形成資產拋售的“羊群效應”,并可能引發金融市場的系統性風險。各類資管產品中開放式基金的流動性錯配風險最為顯著。
金融穩定理事會認為,資管機構當前采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日常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的有效性不足。未能將其他市場參與者行為和市場流動性等因素納入監測分析和壓力測試;對流動性風險的預判不夠準確,往往低估資產變現的時間和難度;未合理安排所投資資產的期限結構,導致流動性管理效果不及預期。二是應對大規模、突發性贖回的臨時性措施可能產生負面效應。如危機中一些資管機構采取了設定贖回上限或暫停贖回等臨時性措施,未能有效阻止系統性風險的傳染,還進一步加劇了金融市場動蕩。三是信息披露和監管報送要求不夠充分,影響了投資者和監管部門對流動性風險的分析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