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家咨詢保險受益人是指定還是法定。現在和大家分享下信息:保險受益人“指定”優于“法定”保險受益人有“指定”和“法定”兩種。如果受益人是“指定”的,最終,被保險人一旦死亡,“指定”的受益人就可以得到保險公司的保險賠償。同時,指定的保險受益人獲得的理賠金不需抵債,也不征收遺產稅。
若是“法定”,如果被保險人生前負有一定的債務,人身保險身故金首先是用于償還其所負債務,剩余的金額部分才可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所以說,投保人在投保時,對保險受益人,最好是“指定”,而非“法定”。
法定受益人的法律后果:保險金將成為被保險人的遺產,按繼承法繼承。
法定繼承的順序為:
首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一順序都沒有之后,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注意:1、前一順序的繼承人排斥后一順序的繼承人。2、同一順序的繼承人之間沒有先后次序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