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不想給,就算了,你只損失4萬元,但看清了一個人,值得。今后你也可以比較死心了。將來說破天也不要幫他了。人無信不立。他的損失應該是比你大多了。
另外你們不太可能形成管理協議,就算是有,也是不合法的。所以隨緣,既說明你大度,也是無奈的選擇,你還應該感到慶幸,萬一幫人家虧錢了,說不定還會去告你。讓你賠錢。從這點來說,這樣的朋友越少越好。
總之、朋友之間,盡量不要去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弄不好連起碼的普通朋友都做不了,這跟合伙做生意,本質是一樣的。最后你會發現,無論賺錢還是虧錢,很可能就失去了朋友之間的那種平淡。平常心看待這種問題,知足常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