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減持不是新鮮事,清倉減持也不是華西證券一家,沒有必要太過解讀,畢竟人家減持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合法的減持有什么可以指責的。
截至2月20日,2019年以來僅僅31個交易日,A股上市公司披露的減持相關公告已多達970份,涉及637家上市公司。其中,發布了471份減持計劃,涉及263家上市公司,合計減持市值上限超449億元。其中,更有66個減持計劃屬于清倉式減持,股東擬出售其所有所持股份,占比達15.83%。
要指責華西證券股東減持,不如去探討現有的減持制度是不是合理,我們不少專家一律看齊美國股市,尤其是IPO市場化發行更是要與美國注冊制看齊,但是減持制度是不是要與美國144條款看起呢。
美國144條款規定減持金額:發行人的關聯方每任意三個月內可減持證券的數量總額不得超過下列數值中的較大者:1.發行人流通在外證券總量的1%;2.履行交易申報要求的前四周內,該證券的每周平均交易量。按照這一測算,美國年度減持一般在1%左右,可是我們減持規定是每三個月大宗交易減持2%,二級市場減持1%,這樣算下來年度最高減持可以達到12%。是美國12倍。
如果按照美國144條款,很多股東減持就不可能實現清倉減持了,比如華西證券減持就不可能達到如此高的比例,華西證券發布公告稱,持有本公司股份1.82億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6.94%)的股東都江堰蜀電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都江堰蜀電投資”)計劃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1.31億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5%)。
股市按照專家說法是支持實體經濟,但是減持套現的資金進入股東腰包,與支持實體經濟似乎背道而馳。
減持問題不處理好,每一輪牛市都將成為原始股東的致富盛宴,最后還是投資者高位買單站崗。
我們不要譴責原始股東套現,在制度允許下,減持天經地義,修改減持制度才是避免股東清倉減持的最好保證。
筆者在《股市一漲減持就大增,修改減持制度迫在眉睫》一文中指出,A股減持泛濫與目前發行體制有關,每一家公司上市,就帶來首發股份4-9倍的限售股,因此需要提高首發股份的比例,從源頭減少限售股數量,同時大股東持股必須徹底降下來,打破一股獨大,上市以后大股東持股不能高于33%,首發股份在50%以上,如果首發股份比例太高,導致募集資金過多,超出募投項目需求,那么就降低發行價格滿足募投資項目資金需求,不能出現資金的超募,達不到股份比例要求就自動終止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