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炒股合伙是最愚蠢的行為,你們又不是幾個億,甚至幾十億,去坐莊,那么合伙的話只會加大自己的虧損概率,讓自己更早的出局。
其次,說到爆倉,那你們一定就是融資,借錢炒股了,這是股市里的風險之二。如果不是專業的機構,其實加入一定的杠桿無疑就是加大了風險。
巴菲特曾經說過,“我見過聰明人,唯一的死法就是加杠桿”。
凱恩斯也曾經說過,“任何資產的價格都是會回歸理性的,關鍵是你往往等不到回歸理性的時間,特別是你加了杠桿之后”。
要明白的是沒人知道股市會在短時間內下跌多少。即使你的借款很少,你的倉位也沒有立即受到市場暴跌的影響,但你的理智可能被嚇人的報道和令人慌亂的言論蒙蔽,而不安的思維是不會做出正確的決定。有時候影響你的不是別的,就是那個錯誤的心態,所以對于投資這件事千萬不要加任何杠桿,哪怕利息在低!
從法律上來說,除非你們簽訂了一系列合伙炒股的條約合同,證明了需要風險共同承擔。否則,如果沒有一定的數據支撐這種理論,法律上你是可以不用償還的。
但是道德上我非常鄙視和譴責你這樣的想法和行為。虧錢了,血本無歸了,就要朋友自己承擔??那么賺錢,發財了,你要不要分錢??
從你的問題來看,人家應該是先墊資的吧?這就說明了合伙方不是騙子,因為騙子不會先行墊資,只有朋友才會!否則為什么會找你要錢?如果不是墊資,是爆倉了,要賠償,那我覺得你也應該有義務承擔一部分,畢竟這是道德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