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十八屆發行審核委員會2020年第121次發審委會議于2020年8月17日召開,現將會議審核情況公告如下:
一、審核結果
(一)大參林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可轉債)獲通過。
(二)僑銀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轉債)獲通過。
(三)安徽鴻路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可轉債)獲通過。
二、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一)大參林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無
(二)僑銀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三)安徽鴻路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人最近三年扣非后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為6.15%。報告期各期末申請人應收賬款余額較大,三年以上應收賬款余額占比高。根據申報材料,2017年末應收賬款客戶中,5家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3家進入破產程序,另有多家客戶因未履行法律義務被法院強制執行。請申請人代表:1、結合2019年法院判決申請人客戶江蘇寶通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國有土地使用權已經設定抵押且被多家法院輪候查封等情況,說明2019年未計提3453.5萬元應收款項壞賬準備的依據和合理性;2、說明江蘇寶通破產清算的起始時間和進展情況,是否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是否應該在2019年全額計提應收江蘇寶通賬款的壞賬準備;3、說明三年以上應收賬款占比較同行業可比公司差異較大的合理性,應收賬款中存在客戶失信、申請破產、未履行法律義務被法院強制執行等情況的余額、計提壞賬準備的金額及依據,壞賬準備計提是否充分;4、賬齡在3年以內應收賬款存在4家客戶失信、申請破產、未履行法律義務被法院強制執行等情況,是否也被法院裁定無可供執行財產,對這些客戶截止2019年12月31日應收賬款余額及壞賬準備計提情況;5、申請人部分應收賬款客戶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因未履行法律義務被法院制執行,說明近期回清應收賬款的真實性,其賬戶是否被凍結,用于回款的資金來源及合規性;6、計算上述問題累計金額影響,說明對申請人滿足2017-2019年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6%的發行條件是否具有較大影響,是否構成發行障礙。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發行監管部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