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實施債轉股后,股價出現下跌的邏輯是因為股票數量增加,攤薄了收益。
債轉股是指上市公司已發行的可轉換債券到期,按照發行時的約定價格,將可轉債轉換成相應股票數量。到期時,可轉債券持有人有2種選擇權,一是可直接兌付現金;二是可轉換成相應股票數量,成為公司股東。
公司可轉債是一種企業債券,轉換成股票后,上市公司股票總量增加,通常是轉換成了流通股可以立即在股市上交易。在公司收益一定的條件下,因為股份數量增加,就會攤薄每股收益,從而二級市場上的估值就會相應下降,但市值不一定下降。
比方說:A公司總股本1億股,稅后利潤總額5000萬元,即每股收益0.5元/股。現有5000萬股是從可轉債轉換來的,此時,總股本變成了1.5億股,那么每股收益0.33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