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來,我國資本市場監管制度還是存在漏洞,需要加大修訂、補充和完善力度,將資本市場一切違規違法行為全部納入有效懲治范圍。
現在黃曉明涉18億出借賬戶涉股票操縱案關節點是黃曉明本人是否知道賬戶被利用于進行市場操縱;如果黃曉明不知道的話,個人賬戶資金就不會被凍結;知道的話,個人賬戶資金就會被凍結。而今天案發了,只要黃曉明一口咬定自己不知道,就不會免除被懲處之憂,而且目前的形勢也倒逼他只能做出這樣堅定的選擇。
這在公眾看來,其實也是一個天大的笑話,黃曉明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又是一個聰明的人,賬戶出借給朋友,難道真的會不知道用于進行市場操縱,這顯然是說不過去的,只有弱智才會相信這是真的。
所以,今天我們不能怪黃曉明先生的奸滑,而應該反思資本市場監管制度的漏洞,如果將這方面的處罰全部改為只要向外出借賬戶,無論主觀意識如何,也無論是否知情,都將受到嚴厲處罰,看看有誰還敢將自己的股票賬戶再出借給他人?而且,現在資本市場通過這一招來錢最快、最輕松,一些演員明星屢試屢爽,何樂而不為?比如不久之前發生的趙薇空手套白狼一案就是很好的說明。
所以制度不完善,現在將黃曉明出借賬戶的事情抖出來,也是白搭。當務之急,是筑牢資本市場監管制度的籬笆,防止偷腥的“碩鼠”們再鉆資本市場監管缺失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