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9:51:53 來源:網絡投稿
作為一個股民,我最痛恨的是上市公司不講誠信,惡意欺騙廣大股民。
A股在過去大多數的上市公司都不夠對投資者尊重,近些年經過管理部門的嚴格監管要好了很多。像過去上市公司突然就停牌了,而且一停牌就半年甚至一年以上。停牌原因不明而且停牌時間特別漫長,完全不考慮投資者的利益。
還有些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在公共場合胡說八道,引發股價大漲大跌。造成廣大投資者的虧損。這樣的情況,在現在的市場中也時常有。但是處罰力度過輕。我認為對于這種高管在公共場合忽悠投資者的行為應進行罰款、作為不誠信言行記錄在案、并且包賠投資者的損失。
我就親身經歷過這樣的事情。有一年,有一個醫藥類上市的董事長在接受媒體上表示:今年業績良好,公司經營正常,大家盡可放心。
可是僅兩個月過后,公司就公告由于與合作的公司解除了合作,銷售遇到了困境,公司業績下降50%左右。消息公布后開盤股價就暴跌,幾天就大跌了50%!無數基金經理和股民都被套在里面。
很明顯公司銷售出現這么大的下降,絕對不是一二個月的事情。公司董事長不可能豪不知情。公司董事長在媒體上的發言明顯誤導了投資者。而且這種與合作單位合作不力的事情,應當及早公告而不是等公告業績日才說明。
這件事出現后董事長沒有受到絲毫的問責。廣大投資者就這樣白白的損失了一半的銀子。